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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全縣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
平政辦發〔2023〕21號
各鄉鎮、縣直各部門:
現將《2023年全縣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平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3年全縣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
2023年全縣深化“放管服”改革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系列決策部署,緊扣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嚴格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聚焦市場主體和群眾關切,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大力實施營商環境提質升級行動,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為推動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持續完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
(一)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對列入清單的縣級行政許可事項逐項制定并公布實施規范,優化完善辦事指南,做好相關清單銜接一致及動態調整,運用寧夏行政許可事項管理子系統,確保線上線下數據同源、聯動管理,推動實現同一許可事項同要素管理、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縣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水平。修訂完善全縣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實施清單,精簡優化審批,通過數據共享、智能填報、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方式,申請材料可免提交比率達到20%以上,電子表單覆蓋率達到20%以上,全程網辦率達到50%以上,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更多便利。(縣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穩步推進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全面梳理、分類規范全縣行政備案事項,推動建立行政備案清單管理體系,細化優化行政備案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全力推進行政備案網上可辦、“一網通辦”、易辦快辦。(縣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對行政權力實施的監督。堅持依法行政,監督各部門規范行使行政許可權力,防止清單外違法實施行政許可、變相設立行政許可、增設行政許可條件。清理自行設立的權力事項、違規增加的辦事環節和申請材料。強化簡政放權效能評估,完善清單管理制度,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縣政府辦公室、縣審批局、司法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提高投資和建設便利度
(五)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效能。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項目審批、監管系統融通能力,大力推行“定制審批”“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免費代辦”等服務,跑出以自然日為計時規則的項目辦理新速度,促進項目建設早開工、早投產。(縣審批局牽頭,縣住建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重大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梳理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問題清單,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前期準備。采取集中辦公、并聯辦理等方式,對國家重點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可申請先行使用土地;對自治區重點產業、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即來即審即辦。(縣發改局、自然資源局分別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進一步提升區域評估科學性、精準性及論證深度,對文物、歷史建筑保護對象、古樹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線等進行現狀普查,形成評估結果和普查意見清單,在土地供應時一并交付用地單位。(縣發改局、自然資源局分別牽頭,寧夏平羅工業園區管委會,縣住建局、水務局、文廣局、人防辦、寧夏平羅縣氣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實施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對實行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通過合并驗收事項、簡化驗收備案手續、開展單獨驗收、運用承諾制等多種創新方式,提高驗收效率。積極推進將未經驗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項全部納入聯合驗收,實行“一門受理”。(縣住建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局、人防辦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行市政接入工程審批在線并聯辦理。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水電氣熱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綠化許可、涉路施工許可等實行全程在線并聯辦理,對符合條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審批實行告知承諾管理。深化“閉環極簡審批”“審管一體化”等便利化改革,打造“提前介入、一表申請、一窗受理、聯合踏勘、協同接入”報裝接入模式。(縣審批局牽頭,縣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公安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市場主體培育壯大機制
(十)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將員工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等環節納入“一網通辦”平臺,實現一次認證即可“一網通辦”企業開辦全部事項、企業賬戶預約賬號線上推送。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簽章同步發放應用,企業登記信息變更全程網辦。(縣審批局牽頭,縣市場監管局、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平羅縣稅務局、石嘴山市公積金中心平羅管理部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開展“一照多址”改革試點。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眾生命健康的領域外,企業在住所外增設經營場所,且從事的經營項目不需要前置審批的,在全區范圍內可免于設立分支機構,向住所登記機關申請增加經營場所備案登記即可,推動實現一張營業執照、多個經營地址。(縣審批局牽頭,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行企業年度報告“多報合一”改革。相關部門可依法依規共享企業年度報告有關信息,企業只需填報一次年度報告、無需再向多個部門重復報送相關信息,推動實現涉及市場監管、社保、稅務等事項年度報告的“多報合一”。(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人社局、商務局、平羅縣稅務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進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貫徹《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完善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配套措施,切實解決個體工商戶在經營場所、用工、融資、社保等方面困難和問題。開展個體工商戶“轉讓”變更經營者、“個轉企”變更登記試點。(縣審批局牽頭,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經常性涉企服務
(十四)提升辦稅服務水平。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實現多稅種“一個入口、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壓減納稅人申報和繳稅次數。進一步拓展企業涉稅數據開放維度,推進全國車船稅繳納信息聯網查詢與核驗。推行非接觸式發放發票,實行容缺辦理、先收后辦、“綠色辦稅”等服務模式,滿足不同群體稅費業務辦理需求。(國家稅務總局平羅縣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持續深化“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實現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納稅費“一窗受理、并行辦理”、稅費線上一次收繳。簡化不動產非公證繼承手續。推動竣工驗收與不動產登記信息有效銜接。(縣自然資源局牽頭,住建局、財政局、平羅縣稅務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示范企業、瞪羚企業培育力度,統籌布局建設各類科技創新平臺,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縣科技局、市場監管局分別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進企業辦事“一照通辦”改革。通過政府部門內部數據共享等方式歸集或核驗企業基本信息,探索實行企業僅憑營業執照即可辦理部分高頻審批服務事項,無需提交政府部門通過信息共享可以獲取的其他材料。(縣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推行公安服務“一窗通辦”。發布“一窗通辦”工作指引,設置涉及治安、戶政、交管等公安服務綜合窗口,探索推進跨警種業務線下綜合窗口“一窗通辦”、線上“一網通辦”融合發展新模式。(縣公安局牽頭)
五、持續為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十九)加大穩就業政策實施力度。優化強化穩就業一攬子政策,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年”活動,創建政府與企業聯動、就業與創業互補等機制,著力緩解“用工難”“就業難”。打好援企穩崗、助企擴崗等“組合拳”,支持城市靈活就業人員從事電商、快遞、送餐、家政等行業。(縣人社局牽頭,縣教體局、發改局、商務局、工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完善惠企政策直達機制。創新服務機制,簡化辦理程序,通過直達快享、“免申即享”等方式,推動助企紓困政策快速落地。編制發布惠企政策清單,強化數字化運用,推動政策精準送達、“一鍵直達”,實現企業輕松找政策、政策精準找企業。實施減稅退稅降費政策,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縣發改局、財政局、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平羅縣稅務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完善政銀企常態化對接,落實上級部門“能貸會貸敢貸愿貸”長效機制,健全容錯安排和風險緩釋機制,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大普惠性金融供給,促進融資增量、擴面、降價,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平羅縣財政局、人民銀行平羅縣支行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落實社保擴面提標政策。配合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配合完善失業、工傷保險省級統籌,開展個人養老金試點。優化經辦服務,推行“直補快辦”,確保及時準確發放失業保險金和補助金。加大低保擴圍增效力度。(縣人社局、發改局、財政局、民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二十三)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入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完善評估指標體系,提升市場準入效能。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持續清理市場準入壁壘,打破各種不平等限制,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縣發改局、審批局分別牽頭,縣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持續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著力破除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清理取消企業在資質資格獲取、招投標、政府采購、權益保護等方面存在的差別化待遇,清理通過劃分企業等級、設立項目庫、增設證明、注冊、認證、認定等非必要條件排除和限制競爭行為。(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發改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構建信息歸集共享機制,推進重點領域信用應用,優化信用修復機制,進一步提升全社會誠信意識。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讓守法誠信經營者一路綠燈、讓違法失信者無路可行。(縣發改局、市場監管局分別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優化招投標交易環境。實施招投標交易信息“一網公開”,深化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改革,實現招標投標線上辦理、全環節留痕。優化水利工程招投標手續,取消施工招標中“監理單位已確定”條件。(縣審批局、水務局分別牽頭,縣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持續提升政府部門監管效能
(二十七)強化重點領域全流程監管。在食品 藥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醫療衛生等重點領域,建立完善全鏈條、全流程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效能。強化工業產品質量監管,加強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推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電子化管理。(縣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平羅分局、水務局、衛生健康局、審批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增強跨部門綜合監管效能。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聚焦涉及多個部門、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監管事項,進一步優化協同監管機制和方式,深入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擴面提質、內合外聯,積極開展“綜合監管一件事”試點,推動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縣市場監管局、政府辦公室、司法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深化“互聯網+監管”應用。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功能移動化部署,加強與審批、監管系統無縫對接、數據互通互認,深化監管部門風險預警模型應用,促進不同監管部門協同執法、聯合監管。 (縣政府辦公室、市場監管局、司法局、審批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國家取消和調整的罰款事項及替代監管措施,修改、廢止相關規范性文件。建立稅務等領域“信用+風險”監管執法體系。(縣司法局、發改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平羅縣稅務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效能
(三十一)深化政務服務集成辦理。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著力推進國家部署的13項“一件事一次辦”事項深度應用,并結合自治區拓展的15項“一件事一次辦”事項,形成可復制推廣的典型經驗。(縣政府辦公室、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深化政務服務免證辦理。加快推進紙質證照電子化、電子證照標準化,2023年內88個企業常用證照、48個個人常用證照全部實現電子化。有序推進電子證明清單化管理和歷史存量證照全量歸集,進一步拓展“掃碼亮證、證照免提交”應用場景,“免證辦”事項達到200項。(縣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深化政務服務一站辦理。持續加強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實現綜合窗口設置全覆蓋,水電氣熱政務服務進駐率達100%。制定公布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推動更多事項窗口辦、當場辦,打造更加便捷的“一站式”服務模式。(縣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深化政務服務就近辦理。動態調整鄉鎮賦權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著力完善鄉鎮、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站)信息化基礎設施。拓展“政務服務+銀行網點”自助聯辦事項范圍,可自助辦理事項突破200項。(縣審批局牽頭,各鄉鎮、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五)深化政務服務異地辦理。統一服務標準、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全面落實19項“跨省通辦”事項,進一步擴大“區內通辦”事項清單范圍,推進企業和群眾異地辦理的高頻事項在全區范圍內異地可辦、就地能辦。(縣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智慧政務數字支撐
(三十六)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支撐能力。配合推進寧夏“互聯網+政務服務”(不見面審批)系統擴能升級,健全完善全區統一身份認證、事項管理、電子證照、電子印章等共性應用支撐系統。聚焦一體化政務服務存在短板弱項,建立常態化自查整改機制,推動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能力上臺階。(縣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提升移動政務服務供給能力。配合推進各類移動服務辦理系統與“我的寧夏”政務APP應接盡接、打通融合。配合構建以APP為主體、微信和支付寶小程序為輔助的移動政務服務體系,實現政務服務從“掌上可辦”向“掌上好辦”升級。(縣審批局牽頭,縣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八)深化政務信息系統對接融通。配合推進各類政務信息化系統與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連通,力爭2023年6月底前,區屬專業審批系統與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部實現對接融通;2023年底前,國務院部門垂管系統按需實現“應接盡接”。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對接全覆蓋。(縣審批局、縣委網信辦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駐平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切實優化公共服務供給
(三十九)推動消費升級提質增效。開展“消費需求促進年”活動,出臺支持新能源汽車、養老服務、教療文體服務等促消費一攬子政策,實施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行動,培育新興消費,以消費結構轉型釋放消費潛力。(縣商務局、發改局、財政局、工信局、教體局、衛生健康局、民政局、文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全面做好“穩物價”工作。加大糧油肉蛋奶果蔬供給,落實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提高儲備、物流和應急保障能力。加強價格監測預警,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加大困難群眾物價補貼,減少物價波動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縣商務局、發改局、農業農村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一)推動公共服務普惠共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住房制度,擴大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配合推進國家智慧教育平臺整省試點。推進養老托育服務提質擴容、城鄉低保標準“兩線合一”。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縣住建局、教體局、民政局、醫保局、鄉村振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二)擴大優質服務供給。推動互聯網+教育、+醫療健康、+城鄉供水等提質增效。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學校管理和教育評價體系。著力構建平急結合的公共衛生體系、優質均衡的醫療服務體系、全民全程的健康保障體系。(縣教體局、衛生健康局、水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強化改革要素綜合保障
(四十三)優化日常督導檢查。堅持問題導向,開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專項督查,分領域分層級開展重點改革任務專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好的部門進行通報表揚,對改革進展緩慢的督促提醒,進一步激發比學趕超、爭先創優的動力。(縣政府辦公室、審批局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四)強化效能目標考核。合理設定考核指標,細化關鍵項目賦分,強化日??己嗽u估。綜合考量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創新亮點打造情況和企業群眾滿意度情況,作為年終效能目標管理考核賦分重要依據,支持各部門創造性開展工作,增強投入主動性,形成強大工作合力。(縣政府辦公室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五)抓好營商環境評價。貫徹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全力推動關鍵指標和舉措落地見效。做好營商環境第三方評價工作,以評促改,以評促優。擴大營商環境問題歸集和投訴反映渠道,不斷提升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營商環境滿意度。(縣發改局、審批局分別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六)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宣傳推介“放管服”改革創新做法和經驗成效,注重運用靈活多樣、公眾喜聞樂見易接受的方式配套解讀相關改革政策,以及事項辦理指南等,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關切。加強對各部門推進“放管服”改革進展成效和經驗做法的總結提煉和復制推廣。(縣政府辦公室牽頭,縣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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