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640221021/2023-00115 | 文號 | 平政辦發〔2023〕14號 | 生成日期 | 2023年0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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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所屬機構 | 平羅縣政府辦 | 責任部門 | 各鄉鎮、縣直各部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鄉鎮、縣直各部門:
現將《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任務分工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平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任務分工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寧政發〔2020〕27號)、石嘴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實施意見》(石政發﹝2020﹞31號)精神,更好發揮統計職能作用,著力提高統計能力和數據質量,提升統計工作科學化、現代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快構建新時代現代統計調查體系,為推動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統計服務,現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強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一)要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強統計工作的重要意義。統計是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綜合性基礎性工作,統計數據是實施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統計工作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統計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黨中央先后出臺了《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簡稱《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為破解長期制約統計事業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提供了行動指南。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和廣大統計工作人員要把思想和行動堅決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統計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將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各項任務要求,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持續提高全縣統計工作水平,真正將中央、自治區、石嘴山市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
(二)把握總體要求。加強新時代統計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市黨委和政府關于統計改革發展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黨對統計工作的領導,踐行新發展理念,完善統計體制機制,強化統計監督職能,深化統計改革創新,按照“依法、全面、客觀、及時、高效”的要求,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夯實基層基礎,提升保障能力,著力增強統計工作的科學性、權威性,著力提高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著力提升統計服務的針對性、時效性,為加快建設富裕美麗新平羅、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平羅新篇章提供更加堅實可靠的統計保障。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
二、深化統計制度方法改革
(三)穩步推進統計核算改革。實施全縣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工作,確保實現全縣生產總值與全市數據在總量、速度和結構上的基本銜接。按照自治區統一安排,配合做好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全面反映全縣土地、林木、水和礦產資源存量和變化情況,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效保護和永續利用自然資源提供信息基礎和決策支持。配合做好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
責任單位:縣統計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等相關部
(四)加快構建推動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統計體系。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認真執行體現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統計指標體系和監測體系,配合自治區、市開展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監測和“三新”經濟增加值核算,反映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動能轉換成效。配合開展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反映民營經濟發展狀況。配合開展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統計監測,全面準確反映全縣轉型發展狀況。進一步加強消費市場、投資項目、研究與試驗發展活動等統計監測工作。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就業、人才、文化旅游、教育體育、健康、養老、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社會民生統計工作,準確反映行業發展狀況。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教體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平羅分局、交通局、商務局、文廣局、衛健局、統計局等相關部門
三、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
(五)切實提高統計法治意識。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將統計法宣傳教育納入全民普法總體規劃,向全社會普及統計法律知識。加強統計法律法規學習,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等統計法律法規納入全縣干部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作為全縣各類干部教育培訓機構的必備課程,提高廣大干部依法組織、領導統計工作,帶頭遵守統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加強對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四上”企業負責人和統計人員的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充分利用統計培訓會、走訪企業調研等契機把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貫穿到統計工作全過程,使廣大統計調查對象深入了解自身在統計調查中的合法權益以及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獨立報送統計資料的法定義務,自覺拒絕、抵制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統計法律法規普及率和覆蓋面。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
(六)夯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以及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實施意見》,明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主體,建立健全統計機構負責人和統計人員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實行違規干預統計工作全程記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統計違法違紀責任人責任,嚴格落實問責制。
責任單位:縣統計局
(七)健全統計執法監督體系。加強統計執法隊伍建設,縣級統計機構要明確統計執法工作崗位,配齊統計執法工作人員。進一步完善統計違紀違法舉報工作機制,暢通舉報渠道。執行數據質量約談制度,落實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制度,扎實推進統計執法監督常態化。
責任單位:縣統計局
(八)加強統計誠信體系建設。認真執行國家統計局《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嚴格認定統計失信企業并公示;對統計嚴重失信企業開展聯合懲戒;認真執行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檔案管理規定,嚴格認定、公示統計從業人員失信信息。
責任單位:縣統計局
四、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九)配齊配強基層統計力量。加強基層統計工作力量,確保統計隊伍專業性、穩定性??h統計局和其他相關縣直部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統計工作任務變化情況,及時配強配實統計人員力量;各鄉鎮要明確統計工作崗位,配備相對固定的專(兼)職統計人員,同時做到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施、有工作制度、有數據處理設備、有統計資料專柜,明確統計工作分管領導,統計人員調整應當征得縣統計局同意;園區要確定承擔統計工作的機構,明確綜合統計負責人,配備專(兼)職統計人員;村(居)委會要根據工作需要,指定專(兼)職統計人員。
責任單位:各鄉鎮、相關縣直部門、工業園區管委會
(十)加強統計人員培訓??h統計局和有關部門要制定統計人員業務培訓計劃,為統計人員接受培訓和教育提供便利條件,有重點、分層次開展統計知識、業務技能、統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部門統計、基層統計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全覆蓋。建立企業統計人員崗前培訓制度,新上崗統計人員必須事先參加培訓。
責任單位:縣統計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十一)強化統計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加強全縣統計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工作領導,完善工作規程,規范統計行為;實施統計數據全過程質量控制,加強數據質量評估,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推動統計調查單位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健全統計報表資料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管理制度,保證源頭數出有據。加強對統計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指導,推動全縣統計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取得成效。
責任單位:各鄉鎮、各行業主管部門、縣統計局
(十二)加快統計信息化建設步伐。將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納入全縣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保證資金投入。依托全縣電子政務外網和公共云平臺,進一步完善全縣統計機構信息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并向鄉鎮延伸,實現縣、鄉兩級統計網絡互通互聯、安全高效,為企業聯網直報數據處理提供良好的物理環境。各有關部門要配備必要的統計數據處理設備,積極推進本部門統計業務與信息技術的融合。聯網直報企業要配備統計用計算機設備,加強企業統計信息化建設??h統計局要加強對部門和基層單位統計信息化建設相關業務的指導,提高統計信息化工作整體水平,逐步實現統計數據采集、整理、傳輸、存儲、應用和管理的現代化。
責任單位:縣委網信辦、縣統計局等相關部門
(十三)積極探索推進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按照聚焦重點領域、規范購買流程、堅持有序推進的原則,推進和規范政府統計機構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明確購買服務的種類、方式和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確定承接主體,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主動接受有關部門、購買主體和社會監督。鼓勵民間統計機構在政府統計機構統一指導下參與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引導各鄉鎮、各部門以服務外包方式委托民間統計機構承擔專項調查、重點調查、典型調查任務。進一步促進和規范民間統計機構調查業務發展,充分發揮民間統計調查在推進全縣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作用,使其成為政府統計調查活動的重要補充。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統計局、財政局
五、提高統計工作服務水平
(十四)加強統計預警預判。聚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科學監測經濟運行情況,及時把握經濟發展脈動,準確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經濟發展實現量的合理增長和質的穩步提升等方面的情況,加強對經濟走勢和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的預警預判,增強統計分析的準確性和針對性,提高決策服務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精準施策提供可靠依據。
責任單位:縣統計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十五)開展重大任務監測。圍繞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推動高質量發展要求,科學運用統計調查監測方法,對經濟運行、社會發展、民生改善和重大戰略實施情況開展統計監測評價,做好“六新六特六優”等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統計監測,確保中央、自治區、市、縣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和各項政策舉措全面貫徹落實,引導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發展觀速度觀,持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責任單位:縣統計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十六)強化統計信息服務。豐富統計公共信息數據和統計服務產品,提供更加適用的統計服務。利用平羅縣人民政府網站、“線上線下”渠道及時發布經濟運行信息、相關數據及統計公報,為縣委、縣政府和社會公眾提供更加優質的統計信息服務。推進統計政務信息公開,加強數據發布解讀,強化政策效果宣傳,提升政府統計公信力。
責任單位:縣委網信辦、縣統計局等相關部門
六、進一步加強部門統計工作
(十七)充分發揮部門統計職能作用。各部門要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統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配備統計人員,明確統計工作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依法組織實施本部門統計調查,定期向統計機構抄送部門統計資料,及時向統計機構提供所需的行政記錄和國民經濟核算相關資料。加強部門統計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工作流程規范,完善統計數據質量控制辦法??h統計局要加強對同級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服務,不斷提升部門統計工作水平。
責任單位:縣直各部門
(十八)強化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信息動態維護機制,縣委編辦、民政、市場監管、稅務、審批服務等部門應及時向統計部門推送新增、變更和注銷單位的名錄信息。全面落實《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四上”企業培育和申報工作的通知》(石政辦發〔2019〕84號)要求,發改、工信、住建、商務等部門要及時向統計部門提供已達到入庫標準的企業(單位)信息,并督促相關企業(單位)及時報送入庫申請材料。
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發改局、教體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務局、商務局、文廣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審批局、稅務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平羅分局等相關部門
七、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
(十九)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h政府要定期聽取統計工作匯報,研究部署統計改革發展重大任務,解決統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黨中央、自治區關于統計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在我縣落實見效;在制定有關重大決策時,要征求統計部門的意見,發揮統計部門重要的參謀助手作用。加強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重點改革任務、統計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經費支持,保障統計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責任單位:縣政府辦、財政局、相關縣直部門
(二十)全面加強統計工作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提高縣級統計部門統一組織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的能力。加強統計分類標準管理,確保國家統計分類標準執行到位。要進一步加強統計制度管理,嚴格落實《石嘴山市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工作規范》(石統發〔2020〕19號),各單位開展地方性統計調查必須依法向統計部門申報審批,防止產生重復調查與交叉調查現象,依法查處未經政府統計機構審批擅自開展統計調查。加強統計調查數據發布管理,按照誰調查、誰負責、誰公開、誰解讀原則,依法依規公布統計數據,有關部門對外發布統計調查數據應及時抄送統計部門。建立部門綜合統計報表制度,推進數據采集信息化,建立健全統計信息共享機制,推動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統計信息的充分共享。
責任單位:縣直各部門
(二十一)切實加強統計隊伍建設。重視統計干部的優化配置,強化統計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嚴格落實縣統計局主要責任人任免調動雙重管理機制。關心統計干部的教育、培養和成長,增加下基層鍛煉和跨部門崗位交流的機會,激發統計干部的工作熱情和活力。進一步加強培養高素質、復合型統計人才,改善干部隊伍結構,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統計干部隊伍。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統計局
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切實推動各項分工任務的貫徹落實??h政府督查室將會同縣統計局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見效。